音樂科
音樂科課程主要分第一學習階段(小一至小三)及第二學習階段(小四至小六):
第一學習階段:
- 利用基本音樂技能、簡單音樂意念及不同聲響進行創作。
- 透過背譜或讀譜方式發展歌唱及樂器演奏的基本技巧。
- 以律動表達個人對音樂的感受。
- 創作具結構及組織的音樂,描述及分析簡單結構的音樂。
- 準確地齊唱及二部合唱。
- 小三至小六木笛教學。
- 二、三年級實行雙班教學,老師在課堂中教授合唱技巧,發揮學生的唱歌天分和才華。
- 四至六年級學生利用資訊科技進行作曲。
- 六年級以英語授課(粵曲除外),銜接中學課程。
- 挑選四至六年級具有音樂才華的學生參加「自我提升計畫」,包括:聲樂、 中國鼓隊、木笛小組和手鐘隊。